3月7日,共青团山东省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表彰了2017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单位和先进典型,我校团委被评为山东省“红旗团委”,校团委书记孔宪坤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
2017年,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共青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服务学校大局的工作主线,牢牢把握服务学生成长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政治责任,在思想引领、基层组织建设、共青团改革、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佳绩。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荣获团中央奖励3项、“社会实践省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获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高校优秀组织奖”,1人荣获“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1人荣获“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3名学生获得“山东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出彩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 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我校学生在省级各类活动中获得966个奖项,人民网、新华网、山东电视台、大众网等新闻媒体多次对学校共青团工作进行报道。
山东省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我省共青团系统重要的年度表彰,团省委根据本年度考核意见的指标要求,综合考核全省各地市、各高校团组织本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最终认定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在2017年度的此项表彰工作中,全省共青团系统共有36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红旗团委”,31名同志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
(供稿:校团委 审核:孔宪坤 编审:吴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