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现将《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山东高校十大新闻和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总支按照通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2015年度我校参评新闻(不超过3件)和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不超过两人)。并于1月22日下午4点之前,将全省高校十大新闻申报表、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或复制品)各一式3份报党委宣传部(综合楼316),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dysxy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山东高校十大新闻和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6)1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我省高校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度山东高校十大新闻和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十大新闻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评新闻必须发生在2015年度,文字类作品(含消息类、评论类、通讯类、系列报道类等)须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或在知名网站有较高点击率,字数不少于500字;音像类作品须被省级以上电视台、电台采用,或在知名网站有较高点击率。新闻事件具有代表性,新闻报道具有较好社会影响。
2.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参评条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认真负责,充分发挥新闻的舆论导向作用,自觉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时代精神;热爱新闻宣传,从事新闻宣传工作3年以上;发表的文字或音像作品质量高,年度在校外媒体发表作品3项以上,其中至少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作品1项。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设立高校十大新闻和十大新闻提名奖若干项,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100名。省委高校工委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对获奖新闻、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证书。
三、评选要求
1.申报工作由各高校党委宣传部统一组织,普通公办本科高校每校推荐新闻作品不超过3件,其他院校不超过2件;普通公办本科高校每校推荐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2人,其他院校每校推荐1人。
2.请各高校将全省高校十大新闻参评申报表(附件1)、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参评申报表(附件2)和支撑材料(复印件或复制品)各一式3份,于2016年1月30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同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aoxiaogongwei2005@126.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37号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401房间);邮编:250001。
联系人:许盈,联系电话:0531-51771921。
附件:1.2015年度山东高校十大新闻参评申报表
2.2015年度山东高校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参评申报表
3.2015年度山东高校十大新闻推荐汇总表
4.2015年度山东高校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