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作家协会发来的《关于推荐第一批山东省签约文学评论家人选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到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严格审查,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文学评论家推荐上来。
请各单位、各部门集中将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于2015年3月25日(周三)上午11点前报送到长清校区党委宣传部(长清校区办公楼3013室),申报表电子版发至sdysxyxcb@163.com。 相关申报材料及所有提交材料的目录一式两份(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发表和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全部文学评论作品目录、5部(篇)以上艺术评论代表作品原件、获奖及转载证明证书原件)务必于2015年3月27日(周五)上午10点前报送到文东校区党委宣传部(文东校区综合楼316室)。联系电话:86522218 86523691。
附件:《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签约文学评论家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23日
转发
关于推荐第一批山东省签约文学评论家人选的通知
各市、大企业文联(作协),济南军区政治部创作室,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部门、单位,驻济有关高等院校,省作协文学理论批评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学评论工作,培养优秀中青年评论家,推动文学事业繁荣发展,经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东省作家协会研究确定,建立签约文艺评论家制度。根据《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作家协会签约文学评论家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确定,启动第一批签约文学评论家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范围:面向省内各有关部门、单位和高等院校,凡符合条件的文学评论家均可申报。
(二)申报途径:各市(包括驻地高校)、大企业符合条件的文学评论家,通过各市和有关企业文联(作协)分别推荐申报;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部门、单位,驻济有关高校的文学评论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直接向省作协申报;符合条件的文学评论家也可以通过省作协文学理论批评委员会推荐申报。
(三)申报名额:各市、大企业文联(作协)和驻济有关高等院校各推荐3名(济南、青岛两市和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各推荐5名),济南军区政治部创作室和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部门、单位可各推荐2名,省作协文学理论批评委员会可推荐5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缺报。
二、签约文学评论家条件
申报签约文学评论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正确导向,学术态度严肃,具有较深厚的文学理论基础、学术素养、评论功底和一定社会影响。
(二)主要从事当代文学评论研究。
(三)文学评论业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重要文学评论奖项;
2、评论作品多次被全国重要选刊转载或者被重要选本选入;
3、在全国重要社科、文学期刊发表评论作品数量较多或者在重要出版社出版过影响较大的文学评论作品。
(四)为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
(五)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户籍在山东省。
(七)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1、山东省作家协会在职干部职工;
2、山东省以外地区或单位的签约评论家、签约作家。
三、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申报表(请从山东作家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本人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发表和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全部文学评论作品目录。
3、5部(篇)以上文学评论代表作品原件。
4、获奖、转载证明及其他情况说明。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各单位认真调查摸底、研究评审,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文学评论家推荐上来。申报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材料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省作家协会,同时将电子表发至省作协创联部邮箱sdzxclb@sina.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玉路40号山东省作家协会创联部
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人:朱东丽 联系电话:0531-82867213
附件: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申报表
山东省作家协会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