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现将省委高校工委下发的《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3]3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3]2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认真组织好推报工作。
一、推荐要求
1、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推荐。各党总支面向全校推荐2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需加盖党总支公章。
2、各党总支原则上推荐本单位先进集体不超过1个、先进个人不超过2人,其中推荐先进个人的人选应涉及到文件中所提推荐范围的每一个层面。
3、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应按照文件要求提供参评成果及申报表各一式5份(其中需含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表无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
各党总支需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于5月10日前,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地址:新校办公楼3013
联系人:陈秀芹
电话:86522216、15275136656
电子邮箱:xcb@sdca.edu.cn
附:
1、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
3、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
4、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