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学校工作和工会工作,讨论通过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进一步理清思路、确立学校发展目标规划,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员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凝心聚力,为建设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奋斗。
二、召开时间
2012年五月下旬。
三、主要议程
(一)听取、讨论学校工作报告;
(二)讨论通过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
(三)听取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四)审议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选举产生学校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六)讨论通过新修订的《山东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山东艺术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山东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
(七)讨论通过大会决议。
四、大会代表的产生及代表团的组成
(一)代表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大会代表。当选代表具有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双重代表资格。
(二)代表条件
“双代会”代表必须政治坚定,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工作积极;关心学校发展,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 教职工服务,能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能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工作和活动。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
本次“双代会”代表名额按教职工总数的10%确定。在全体代表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代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教职工代表和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代表,代表总数为100名左右。学校党政领导、校工会负责人作为学校党委提名的候选人分配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不占该单位的分配名额。
邀请离退休、离职校领导,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处级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正高职称人员、博士等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四)代表选举工作
代表选举工作由各党总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代表条件,在充分协商酝酿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各单位正式选举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实行差额选举,一般每个选举单位差额1人。选举会议须有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代表人数10人以上的选举单位单独组成代表团,10人以下的由大会筹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代表团的组成办法。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各代表团由全体代表选举产生团长1人、副团长1人,并指定1名工作秘书。
(五)代表的主要任务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一届,可连选连任。代表向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两代会”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向大会提交议案。会议期间认真参加会议,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会议结束后要向本单位教职工宣传会议精神,带头贯彻落实会议任务。
五、提案工作
(一)提案的要求
教代会代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起草提案前应认真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切实保证提案质量。提案必须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力求实事求是、反映大事、言之有据、分析清楚。
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代表,提案须由1位代表提出,另有2位以上(含2位)代表签名附议方能成立。提案应先提交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相同或类似提案由代表团综合为一案向大会提出;提案也可以代表团集体名义提出。
1.提案内容:
(1)凡属学校职权范围内,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列为提案:
①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等方面的问题;
②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③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范围广、影响较大的问题;
④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①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②不属于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③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④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问题,个人具体问题和学校基层单位职责范围内应予解决的问题;
⑤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要求的提案。
2.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必须包括以下3部分:
①提案题目,即案由,要简明扼要说明需要解决的问题;
②情况分析,要阐明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③ 具体建议,要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提案人、附议人均须亲自签名。
3. 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工作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公布提案征集起止期限,超过规定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4. 提案的收集:
收集提案表,并从形式上进行审核。对形式符合要求的提案给予初编序号,并作简单登记;对不规范的提案退回提案人重新修改,或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二) 提案的审查、立案与交办
提案的审查工作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完成。
1.提案的审查程序:
(1)召开提案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关于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审查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确定立案。
(2)汇总立案提案,草拟《提案审查报告》。
(3)向教代会主席团汇报提案工作情况。
2.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审批,交提案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理。
(三)提案的办理、督促与答复
1.提案的办理是指提案承办单位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提案,并对提案人建议作出答复的过程。
2. 提案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经学校分管领导审定后组织落实。
3. 承办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对办理情况作出书面答复。书面复文要求必须明确答复“已经落实”“正在落实”“暂缓落实”“无法落实”4种意见,并详细说明情况或理由。提案书面答复由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发。2个或2个以上单位办理的提案,各承办单位可以分别答复,也可以联合答复。
4. 复文完成后由承办单位将提案表送交第一提案人沟通意见,提案人签署反馈意见后,由承办单位送交提案工作委员会留存备案。如果提案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建议承办单位重新研究,作出进一步答复,直到取得提案人的满意或理解。
六、组织领导
“双代会”是学校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学校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大会的组织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王力克副院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代会”筹备的组织和实施。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做好“双代会”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双代会”的宣传,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提高对“双代会” 的性质、任务和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广大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本职工作中,迎接“双代会”的胜利召开。
(三)认真负责,选好代表
要严格掌握代表条件,切实选好代表。努力使选出的代表能够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的意愿和要求,确保“双代会”圆满成功。
(四)深入基层,征集提案
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是开好代表大会的基础和保证,各位代表要深入群众,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大会提交高质量提案。
二00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