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效开展,对大讨论活动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现将《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等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各单位对照发放的材料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进会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调研讨论,查找不足,提出本单位2012年、2015年和2020年发展规划目标,并对学校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1.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2.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为做好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保证普通本科学校设置的质量,现就普通本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和大学)的设置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设置标准
(一)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
(二)学科与专业
1.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2.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三)师资队伍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2.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3.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四)教学与科研水平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 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五)基础设施
1.土地。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
2.建筑面积。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3.仪器设备。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 000 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 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 000元。
4.图书。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各校都应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5.实习、实训场所。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以理学、工学、农林等科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以医学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
(六)办学经费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七)领导班子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普通本科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和有关条件在要求上可以适当放宽。
设置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应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学校名称
1.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称为“××大学”或“××学院”。
⒉设置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类型、学科门类、教学和科研水平、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⒊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⒋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一校一名制。
三、设置申请
1.教育部每年第4季度办理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手续。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3季度提出申请,逾期则延至下次审批时间办理。
2.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直接申请建校招生。
⒊设置普通本科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委托其教育行政部门邀请规划、人才、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类型、办学定位、学科和专业设置、规模、领导体制、办学特色、服务面向;
(2)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本地区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
(3)拟建学校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
设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规划;
(4)拟建学校的经费来源和财政保障。
4.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附交论证报告及拟设学校的章程。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设立普通本科学校的,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5.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拟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
6.凡提出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申请,在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未通过教育部形式审查或未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的学校,若仍需设置,需在下次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凡未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教育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主管部门。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普通本科学校设置问题的文件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2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
1、办学指导思想
领导班子团结,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好研究生教育与其他各层次人才教育的关系。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取得突出成效。
2、教学与科研队伍
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有很强的教学与科研队伍,本单位有相当数量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占有较高比例。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队伍,本单位有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占有一定比例。
3、学科建设与教育质量
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已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得授予权8年以上。硕士生培养质量较好,办学效益较高,各硕士点近年来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省级学位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评估评价较好。本单位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学科设置合理,有一定数量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学科建设取得较大成效,部分学科具有一定优势。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应已是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得授予权10年以上。培养质量较好,办学效益较高。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通过。学科设置合理,学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4、科学研究基础
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有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近五年来曾获得多项国家级科研奖励以及较多的省部级科研奖励,或在国内外发表相当数量的学术论文,出版过较多的专著,在为我国经济建设、教育科技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目前承担有较多数量的国家、省部重点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近五年来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以及较多的省部级科研奖励,或在国内外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出版过一定数量的专著,在为我国经济建设、教育科技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中做出较显著的成绩和贡献;目前承担有一定数量的省部重点科研项目,或有重要价值的、较高学术水平的技术开发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5、物质条件
本单位有可供研究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所必需的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能较好地满足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
6、管理与规章制度
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