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积极推进全民读书活动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厅文件《关于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的通知》(鲁文明办[2010]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学生范围内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参与“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深入挖掘和大力传播我省丰厚的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环境。
二、诵读内容
以红色经典和传统经典为主要内容,既可以是古代、近代经典诗词歌赋、散文札记,也可以是现代、当代红色经典诗文。篇目要健康向上、催人进取,传承中华美德、促进社会文明。形式以诵读、吟诵为主,适当配合舞蹈、表演、演奏、书画、特技等辅助手段烘托氛围。可以采用单独、综合、多重组合等表现手法,独立或群体诵读篇目。
三、参与范围
全校学生参与,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学生工作部、团委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0年4月至10月,分为部署动员、实施推进、成果展示三个阶段。
1、部署动员阶段(4月):4月下旬开始由学校党委下发文件,对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党委宣传部负责将“诵读经典、爱我中华”省组委会推荐的诵读篇目提供给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供各单位组织诵读活动选择使用。
2、实施推进阶段(4月底至7月初):从4月底开始,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宣传部推荐的诵读篇目,组织广大学生广泛开展普及性诵读活动;也可以利用我国重要的节日,组织开展专题诵读活动。同时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成果展示阶段(8月至9月上旬):8月中旬以前,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在全校范围内组织选拔赛,将推荐选拔的优秀诵读节目选送到省组委会参加复赛。9月上旬以前,省组委会将分四个赛区进行复赛,统一组织评委会对各赛区诵读表演进行评定,复赛产生的优秀诵读节目进入最后决赛。9月下旬,省组委会举办全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展演晚会(即决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者以及整个活动的组织工作将进行颁奖。展演晚会实况在山东电视台播出。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手段,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学生工作部、团委具体负责在全校学生范围内组织选拔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实施,要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人。
2、突出根本,广泛发动。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要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精心组织实施。要发挥我省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现代文化底蕴丰厚、题材众多的优势,增强诵读经典活动的持久性和影响力。要广泛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诵读活动,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我们的专业特长和优势,引导学生热心读书思考、热爱文化经典、提高文明素养。
3、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各党总支、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做好“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的宣传和舆论氛围营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面,为整个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党委宣传部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