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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核心是尊重人权、财产和契约

来源: 上传时间:2008-05-15 15:48  访问量:

 

    本文核心观点 
     
    ◆任何法律和民主,都不能危及人权、财产、契约,而是要将尊重人权、尊重财产、尊重契约作为己任,这也是我们判断法律和民主状况的标准,当然也是评价法治社会状况的度量标准。 
     
    ◆尊重财产是人类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人类社会赋予法律的责任和义务,法律必须尊重和保障人们的财产,这是法律的核心内容。 
     
    法治社会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正确理解法治社会关键要抓住核心,我理解其核心有三。 
     
    一是尊重人权。任何人一出生就必须要享有人权,这种人权是人类社会赋予法律的,法律必须体现人权的意志和要求,法律必须要保障人权。尊重人权是具有“天然性”的人类社会的必然要求,因而它并不是由法律来决定的,而是人类社会赋予法律的任务和职能,法律必须要反映人权要求和保障人权。从这点上讲,尊重人权是“超法律”的,是法律不能改变和破坏的,法律必须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要求决定了法律体系,人权赋予了法律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相反。 
     
    二是尊重财产。任何人和机构,甚至包括国家,都不能随便剥夺某些个人或者某个群体的合法财产。任何财产都具有平等性权利,没有一种财产超过一种财产的问题,财产面前一律平等。尊重财产是人类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人类社会赋予法律的责任和义务,法律必须尊重和保障人们的财产,这是法律的核心内容。因此,对合法财产的保护,是法律的天然职责和功能,任何人都不能通过一人一票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所谓民主原则,形成剥夺别人合法财产的所谓法律。因为这种法律违反了人类社会本身的内在要求,颠倒了人类社会本身的内在要求和法律的应有关系。因此,从这一点上讲,尊重财产是“超越”任何法律体系的,即法律不能决定剥夺任何人或机构的合法财产,而只能是以维护各类财产为己任。 
     
    最近,我们给一家民营企业员工发了一个调查问卷,其中有一个问题是,你如何看待你们老板收入高,如何对待这种收入高?结果,收到问卷80%的人竟然回答:“因为老板剥削了我们,最公正的方法是平均分掉他们的财产”。试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以一人一票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方式来对待这个问题的话,那么“老板”肯定是少数,因而在一人一票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方式下来制定不尊重财产的法律,那么其结果当然是可想而知了。在这种条件下,生产力如何发展?因此,尊重财产是人类社会的内在要求,无论法律是以何种方式形成,是以强制形式的方式还是民主方式,都不能把随便剥夺别人的合法财产作为内容和规则。 
     
    三是尊重契约。尊重契约是指法律必须保护当事人在法律基础上的自我选择,一旦人们之间就某种问题达成了契约,即形成了共同的认可,那么法律就必须保护这种契约。尊重契约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的信用程度,是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和最基本条件。所以法治社会的最基本内容之一,就是保护契约,尊重契约。法治社会中的民主和法律,必须以尊重契约为基础。法律要保护契约,而且一人一票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也不能否认契约,而是必须尊重契约。契约是以人性即人的自由选择以及人们之间的共同认可为基础的,因而法治社会必须把尊重契约作为一个重要的核心内容,法律和民主都不能不尊重甚至破坏契约。 
     
    上述分析表明,法治社会的核心是尊重人权、尊重财产、尊重契约。因此,法律必须保护人权、保护财产、保护契约,而且作为法律形成基础的民主,也必须尊重人权、尊重财产、尊重契约。任何法律和民主,都不能危及人权、财产、契约,而是要将尊重人权、尊重财产、尊重契约为己任,这也是我们判断法律和民主状况的标准,当然也是评价法治社会状况的度量标准。(清华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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