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其中第一个坚持就是要“坚持民主法制”。
胡锦涛同志强调,我们要始终遵循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就民主而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必须努力扩大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扩大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立法的公民民主参与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体现。要重视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值得一提的是,在立法机关的支持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公民积极参与民主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先后将物权法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和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劳动合同法草案收到了各方面意见19万多条,其中65%来自基层劳动者;物权法在审议过程中,全文公布草案征求意见,收到了1万多件意见,召开了上百次的座谈会,并召开了论证会,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举行最高权力机关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涉及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直接听取公众和有关方面意见,立法听证会为促进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创造了重要途径。
诚然,正如媒体所言,一年一度的“两会”已经成为中国的年度政治盛会,就今年的“两会”而言,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突出表现在广大网民参政议政的热情高涨、代表委员参政议政出现争论辩论新风尚和新阶层人士积极参政议政等方面。
首先,今年网民参政议政的热情空前高涨。权威网络媒体举办的《我有问题问总理》征集活动,集合了来自中国新闻社、中新网、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等十三家媒体之力,紧紧围绕着“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思路,把由网络、采访征集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搭建了总理与民众沟通的平台。互联网是公众传递民意的重要渠道和参政议政的重要阵地,同时也是官员与民众沟通互动的重要平台。可以说,从民主政治的视角讲,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政治时代,互联网成为政府治国理政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新平台。互联网政治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景象,也必然给新时期民主政治生活带来新气象。
其次,今年两会出现了代表委员热烈甚至激烈地争论辩论的新风尚。“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投资300亿元建‘中华文化标志城’”、“钉子户对房价上涨有责任”、“手机通话费不是高收费”等提案、议案或发言,都在会场内外引起争议和辩论,只说好话、空话和套话的的情形大有改观。
此外,不少具有强烈社会责任心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士、律师、会计师等新阶层人士也积极参政议政,通过参政议政自觉践行爱国、报国、发展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道德自律、保护环境以及热心公益和慈善事业等社会责任。
就法制而言,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新时期法制建设的主旋律。胡锦涛同志在“6·25”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了“弘扬法治精神”的要求,在十七大报告又首次将“弘扬法治精神”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首次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提出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命题。在会见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时,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要“弘扬法治精神”。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又一次强调要“弘扬法治精神”。可见,“弘扬法治精神”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命题。
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等各个方面上,全面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谐。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进入了新的阶段,确立和实施11年之久的依法治国方略正在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从法制体系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的培育。我们要更加致力于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之中,融入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融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也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以尊重权利和遵守法律为荣,以滥用权力和违反法律为耻。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而言,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以人为本,以法为尊,尊重和保障人权,对约束公权力的的法律要有一种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应有的敬畏之心。只有如此,法治精神才能内化为政府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政府才能真正赢得民心和树立威信。
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的民主法制精神,始终遵循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以法为尊,以法治为蓝图,以法治精神为取向,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彰显法治文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世界树立大国崛起的良好的民主法制形象。